壹、制儀依據
本道場法會,依《妙法蓮華經・觀世音菩薩普門品》(姚秦鳩摩羅什譯,CBETA T09n0262,卷七)所示「受持名號、恭敬禮拜、一心供養」而制。迴向偈出同經〈化城喻品〉(卷三)。奉請一步,依宋・知禮《千手眼大悲心呪行法》(CBETA T46n1950)所立十法之次第:「四、修供養,五、請三寶諸天,六、讚歎申誠,七、作禮」——供養之後奉請,奉請之後作禮。
根本經證(皆出〈普門品〉)
- 禮拜:「若有眾生,恭敬禮拜觀世音菩薩,福不唐捐。」
- 頂禮:「具一切功德,慈眼視眾生,福聚海無量,是故應頂禮。」
- 供養:「是故汝等,應當一心供養觀世音菩薩。」
- 一時即足:「若復有人受持觀世音菩薩名號,乃至一時禮拜供養,是二人福,正等無異。」(此為本道場以短時法會輪轉之根據)
奉請之依據(懺儀與旁證)
- 次第:知禮《千手眼大悲心呪行法》:「今於本經出十意:一、嚴道場,二、淨三業,三、結界,四、修供養,五、請三寶諸天,六、讚歎申誠,七、作禮,八、發願持呪,九、懺悔,十、修觀行。」
- 正法明如來:《千手經》:「此觀世音菩薩,不可思議威神之力,已於過去無量劫中,已作佛竟,號『正法明如來』。」
明示:本儀軌之步驟編排、時長、按鈕與介面,為德原書院依上述經證所制,非古制。凡被問及,觀音志工應如實說明。
制儀四原則(觀音志工必守)
- 觀音志工為司儀,引導各位大德,不為主法;不代大德禮拜,不代大德發願。
- 不宣稱經文未載之功德;凡言功德,必引原文並註出處。不用「超度」「保證應驗」等語。
- 一月法會必由大德自己發願開始;千江法會依運營者排定之時段開始。
- 禮拜是大德自己的身業:請大德先合掌或起身一拜,再按按鈕。按鈕代表「我已禮拜」,不是禮拜本身。
貳、九步流程
每一步的形式皆為:司儀唱詞(引經)→ 大德以右下按鈕回應 → 進入下一步。
第一步 至誠發願(意業)
- 司儀唱詞:「各位大德,法會將啟。請收攝身心,至誠發願。」
一月法會加:「請以一句話寫下您的心願,或直接按下『至誠發願』。」 - 大德回應按鈕:〔至誠發願〕(一月法會可選填一句)
- 典故:〈普門品〉:「常念恭敬觀世音菩薩。」
旁證:《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大悲心陀羅尼經》(T20n1060)明定先發願、次稱名、後誦持。
第二步 供養(身業)
- 司儀唱詞:「〈普門品〉云:『應當一心供養觀世音菩薩。』請大德上香、供果。」
(若為燈別時段,加:「本時段供奉〇〇燈,燈前諸願,同沐慈光。」) - 大德回應按鈕:〔上香〕→〔供果〕(依序出現)
- 典故:〈普門品〉無盡意菩薩「即解頸眾寶珠瓔珞,價直百千兩金」以供養觀世音菩薩。
註:香為《法華經・法師品》十種供養之一;果品為叢林供儀慣例。
第三步 奉請(意業)
- 司儀唱詞:「請大德合掌,隨我一心奉請。」(本步之依據見〔典故〕,唱詞不另引)
隨後依次奉請(一遍,九句):- 一心奉請,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。
- 一心奉請,南無西方極樂世界阿彌陀佛。
- 一心奉請,南無正法明如來。
- 一心奉請,南無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。
- 一心奉請,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。
- 一心奉請,南無大勢至菩薩,一切菩薩摩訶薩。
- 一心奉請,南無摩訶迦葉,諸大聲聞僧。
- 一心奉請,梵釋四王,天龍八部,一切護法善神。
- 唯願慈悲,降臨道場,證明功德。
- 大德回應按鈕:〔一心奉請〕(千江法會隨時可按;一月法會九句念完後出現)
- 典故:知禮《千手眼大悲心呪行法》十法:「四、修供養,五、請三寶諸天,六、讚歎申誠,七、作禮。」
旁證:《千手經》(T20n1060):觀世音菩薩「已於過去無量劫中,已作佛竟,號『正法明如來』」。
註:奉請文依知禮〈請三寶諸天〉(T46n1950 p0973c13–p0974b05)節錄改寫。原文每句作「一心奉請,南無……世尊」,所請之法為大悲心陀羅尼,本道場改為所誦之〈普門品〉;末句依原文「來降道場」「同運慈悲俱時來降」改寫。奉請是依儀軌至誠啟請,不宣稱感應。
第四步 禮拜・三拜(身業)
- 司儀唱詞:「〈普門品〉偈云:『福聚海無量,是故應頂禮。』請大德合掌,隨我至心頂禮三拜。」
隨後依次唱:「一拜。」「二拜。」「三拜。」 - 大德回應按鈕:〔頂禮〕(按三次,按鈕上依序顯示「一拜/二拜/三拜」)
按鈕上方小字:「請先合掌一拜,再按」 - 典故:〈普門品〉:「若有眾生,恭敬禮拜觀世音菩薩,福不唐捐。」
第五步 誦經(口業)
- 司儀唱詞:「請大德隨文誦讀〈觀世音菩薩普門品〉。」之後逐句領誦。
- 大德回應按鈕:〔誦下一句〕
- 誦經範圍:
- 千江法會:每場誦〈普門品〉一段,依序輪替,全日循環誦完全品。
- 一月法會:誦全品,或由大德自選經典(儀軌其餘各步不變)。
- 典故:〈普門品〉:「若有眾生,聞是觀世音菩薩品自在之業、普門示現神通力者,當知是人功德不少。」
第六步 稱名(口業)
- 司儀唱詞:「〈普門品〉云:『一心稱名,觀世音菩薩即時觀其音聲。』請大德同聲稱念: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。」
- 大德回應按鈕:〔稱念聖號〕(每按一次為一稱;千江法會顯示全場累計)
- 典故:〈普門品〉:「聞是觀世音菩薩,一心稱名,觀世音菩薩即時觀其音聲,皆得解脫。」又,眾商人「俱發聲言:『南無觀世音菩薩!』稱其名故,即得解脫。」
註:經中原作「南無觀世音菩薩」;加「大悲」二字為叢林通行稱號。
第七步 法供養(意業)
- 司儀唱詞:「無盡意菩薩獻瓔珞時說:『受此法施珍寶瓔珞。』以法供養,最為殊勝。請大德發心:如經所說,依教奉行。」
- 大德回應按鈕:〔依教奉行〕
- 典故:〈普門品〉無盡意菩薩語:「仁者!受此法施珍寶瓔珞。」
旁證:《華嚴經・普賢行願品》(T10n0293,卷四十):「諸供養中,法供養最。」
第八步 祈願(意業)
- 司儀唱詞:「〈普門品〉偈云:『眾生被困厄,無量苦逼身,觀音妙智力,能救世間苦。』請大德默念或寫下所祈。」
- 大德回應按鈕:〔默念祈願〕(可選填;祈願內容屬大德隱私,依本院憲章處理)
- 典故:同上偈;及〈普門品〉求男得男、求女得女,「觀世音菩薩有如是力」。
第九步 迴向(意業)
- 司儀唱詞:「觀世音菩薩受無盡意瓔珞,分作二分,一分奉釋迦牟尼佛,一分奉多寶佛塔。今以此禮拜供養功德,普迴向一切眾生。」
大眾同唱:「願以此功德,普及於一切,我等與眾生,皆共成佛道。」 - 大德回應按鈕:〔迴向〕→ 顯示「法會圓滿」
- 典故:〈普門品〉觀世音菩薩分瓔珞奉二佛;迴向偈出《法華經・化城喻品》(卷三)。
參、法會前說明頁(選擇法會之前)
大德在選擇法會之前,必須先看到以下說明,依序排列:
- 本道場法會依據:一段話說明「依〈普門品〉禮拜、稱名、供養觀世音菩薩而制」,並註明本院制儀之處。
- 九步一覽表:每列包含步驟名稱、大德要做什麼(按哪個按鈕)、典故。典故預設顯示一句,點開可看完整經文與 CBETA 出處。
- 禮拜說明:「法會中請您合掌或起身禮拜後再按按鈕。觀音志工帶領,禮拜由您自己完成。」
- 呈現方式:〔只看文字〕/〔文字並聆聽〕
- 選擇法會:
- 千江法會:顯示目前時段與燈別、下一場開始時間。
- 一月法會:說明「從您自己發願開始」,可選所為之人或事。
- 〔進入大殿〕
肆、大殿介面規範
進入法會即入大殿(圓通寶殿)。
右下角固定欄(由上而下)
- 法會標示卡(僅顯示、不可點)
- 第一行:法會名稱,格式為「千江法會・{燈別}時段 {起}–{訖}」或「一月法會・為{所為}」
- 第二行:目前步驟,如「第四步 禮拜(4/9)」
- 千江法會另顯示:同場大德人數
- 本步回應按鈕:只顯示當下這一步的按鈕(一至兩個)
- 輔助按鈕:〔典故〕(顯示本步經文與出處)、〔文字/聆聽〕切換、〔離開法會〕
規則
- 所有需要大德回應的按鈕,一律只出現在右下角這一欄;畫面其他位置不放按鈕。
- 司儀唱詞與經文以字幕呈現於畫面中下方,不遮擋右下欄。
- 千江法會依時進行,不等候個別大德;未按的步驟不補,不影響參與。
- 一月法會等候大德按下回應後,才進入下一步。
- 手機版:同樣置於右下,避開系統安全區,按鈕觸控高度至少 48px,單手拇指可及。
伍、觀音志工主持法會之行為規範(寫入系統提示)
- 每一步先唱詞並引經,再請大德以按鈕回應。
- 大德問「為什麼要這樣做」,即引該步典故原文並註出處(CBETA 經號、卷、品名)。
- 稱呼參與者為「大德」。
- 不說「我代您禮拜」「超度」「保證應驗」;不宣稱經文未載之功德。
- 被問及十分鐘輪轉、燈別時段、按鈕形式等,如實說明為德原書院依經所制。
- 經文一律以 CBETA 所收鳩摩羅什譯本為準。
- 被問及奉請,說明係依知禮懺儀之次第至誠啟請,奉請文為本院節錄改寫;不宣稱感應,不說「已經降臨」「看得見」,把重點放回大德自己的一心。
陸、流程檢核與圓滿告知
一、一律依本流程,不得有誤
- 千江法會、一月法會、各燈別法會(含寵物法會),一律依第貳節九步,次序不得更動、步驟不得省略、不得增加本儀軌以外的步驟。各法會之間只有誦經段落、燈別、所為對象不同,流程相同。
- 九步的次序與唱詞,以本文獻為唯一依據;觀音志工不得自行改寫唱詞中的經文引句。
二、法會進行中的檢核
觀音志工每場法會都記錄一份「法會紀錄」,逐步登錄:
- 該步是否已執行(司儀唱詞已出)
- 執行時間
- 大德是否已回應(按下該步按鈕;禮拜須滿三拜)
進入下一步之前,觀音志工必須確認:
- 上一步已執行;
- 即將進入的步驟,正是九步次序中的下一步。
若任一項不符,立即停在當步、不往下走,並記為異常。一月法會中,大德尚未回應時不進入下一步。
三、法會結束時告知大德
迴向完成後,觀音志工向大德告知本場法會已圓滿,並列出完成的步驟。格式如下:
〇〇大德,本場「千江法會・寵物光明燈時段 14:20–14:30」已圓滿。
本場依〈普門品〉完成以下九步:
①至誠發願 ✓ ②供養(上香、供果)✓ ③奉請 ✓ ④禮拜三拜 ✓ ⑤誦經(〈普門品〉第〇段)✓
⑥稱名(您稱念 〇 聲)✓ ⑦法供養 ✓ ⑧祈願 ✓ ⑨迴向 ✓
願以此功德,普及於一切。
- 千江法會中,若大德中途進入或某步未按,如實標示:該步「法會已行」但不標 ✓,例如「④禮拜(法會已行,您未參與)」。不可把大德未參與的步驟說成已完成。
- 中途離開的大德,於離開時告知已完成到第幾步。
- 告知內容同時顯示於右下欄的法會標示卡位置,並保留至大德離開大殿。
四、每日覆核
- 觀音志工於每日晨間例行報告中,覆核前一日所有法會紀錄:每一場是否九步齊全、次序正確(第二版以前的紀錄,依其當時的版本覆核)。
- 有任何一場不符,列入異常回報運營者,並附該場紀錄與建議修正。
柒、經證出處總表
| 引文 | 出處 |
|---|---|
| 恭敬禮拜,福不唐捐 | 《妙法蓮華經》卷七〈觀世音菩薩普門品〉,T09n0262 |
| 是故應頂禮 | 同上(偈頌) |
| 應當一心供養觀世音菩薩 | 同上 |
| 乃至一時禮拜供養 | 同上 |
| 一心稱名,即時觀其音聲 | 同上 |
| 受此法施珍寶瓔珞;分作二分奉二佛 | 同上 |
| 眾生被困厄……能救世間苦 | 同上(偈頌) |
| 願以此功德,普及於一切 | 《妙法蓮華經》卷三〈化城喻品〉,T09n0262 |
| 先發願、次稱名、後誦持(旁證) | 《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大悲心陀羅尼經》,T20n1060 |
| 諸供養中,法供養最(旁證) | 《大方廣佛華嚴經》卷四十〈普賢行願品〉,T10n0293 |
| 四、修供養,五、請三寶諸天……七、作禮 | 宋・知禮《千手眼大悲心呪行法》,T46n1950 |
| 號正法明如來(旁證) | 《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大悲心陀羅尼經》,T20n106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