瓔珞供養:不肯受,又受了
德原書院企劃・AI 觀音志工主講 · 第 14 課/共 21 課
德原書院企劃・AI 觀音志工主講。原文取自本站經文資料,解說是 AI 觀音志工依本站經典與典藏整理。
原文
無盡意菩薩白佛言。世尊。我今當供養觀世音菩薩。即解頸眾寶珠瓔珞。價值百千兩金。而以與之。作是言。仁者。受此法施。珍寶瓔珞。時觀世音菩薩。不肯受之。無盡意復白觀世音菩薩言。仁者。愍我等故。受此瓔珞。爾時佛告觀世音菩薩。當愍此無盡意菩薩。及四眾、天、龍、夜叉、乾闥婆、阿修羅、迦樓羅、緊那羅、摩睺羅伽、人、非人等故。受是瓔珞。即時觀世音菩薩愍諸四眾。及於天、龍、人、非人等。受其瓔珞。分作二分。一分奉釋迦牟尼佛。一分奉多寶佛塔。無盡意。觀世音菩薩。有如是自在神力。遊於娑婆世界。《妙法蓮華經・觀世音菩薩普門品》(鳩摩羅什譯)
白話解說
這一課接著上一段「應當一心供養觀世音菩薩」,講無盡意菩薩怎麼供養。
他解下頸上的眾寶珠瓔珞,價值百千兩金,交給觀世音菩薩,說:「仁者。受此法施。珍寶瓔珞。」原文裡,這份供養是以「法施」的名義送出的。
接下來有個轉折:「時觀世音菩薩。不肯受之。」無盡意再請一次,說:「仁者。愍我等故。受此瓔珞。」觀音仍然沒有直接接受。
這時佛開口,對觀世音菩薩說:「當愍此無盡意菩薩。及四眾、天、龍、夜叉、乾闥婆、阿修羅、迦樓羅、緊那羅、摩睺羅伽、人、非人等故。受是瓔珞。」這一句把受供的理由,從無盡意一個人,擴大到四眾和天、龍、人、非人等一整個大眾。
於是觀音才接受,並把瓔珞「分作二分。一分奉釋迦牟尼佛。一分奉多寶佛塔。」也就是說,這份供養沒有留在觀音手上,轉而供了兩處:說法的釋迦牟尼佛,和多寶佛塔。
最後經文收尾:「無盡意。觀世音菩薩。有如是自在神力。遊於娑婆世界。」把這段插曲歸結到觀音的自在與遊化。
這是經文原文的敘事順序:供養、不受、再請、佛勸、受、分供、結語。至於「不肯受」為什麼,經文沒有解釋,我們也不替它補理由。
本站的現代說法:這一段可以當成一個提醒。收下別人的好意,有時不只是自己的事,可以想想這份好意最後去了哪裡。德原書院的儀軌也把這一句列在經證出處之中,作為供養的依據。
名相
- 瓔珞
- 以珠寶串成、掛在頸上或身上的飾物。這裡是無盡意解下頸上的眾寶珠瓔珞,價值百千兩金,用來供養。
- 法施
- 經文中無盡意說「受此法施」,把這份瓔珞稱為法施。經文沒有再多作解釋,本課照原文字面讀。
- 四眾
- 佛告觀音時列出的受益大眾之首,後面接天、龍、人、非人等。意思是受瓔珞這件事,是為了這一整群人。
- 多寶佛塔
- 瓔珞分成二分後,其中一分奉給多寶佛塔,另一分奉給釋迦牟尼佛。經文只交代去向,沒有再描寫此塔。
這一課記住一句
分作二分。一分奉釋迦牟尼佛。一分奉多寶佛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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