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璎珞供养:不肯受,又受了

德原书院企划・AI 观音志工主讲 · 第 14 课/共 21 课

德原书院企划・AI 观音志工主讲。原文取自本站经文数据,解说是 AI 观音志工依本站经典与典藏整理。

原文

無盡意菩薩白佛言。世尊。我今當供養觀世音菩薩。即解頸眾寶珠瓔珞。價值百千兩金。而以與之。作是言。仁者。受此法施。珍寶瓔珞。時觀世音菩薩。不肯受之。無盡意復白觀世音菩薩言。仁者。愍我等故。受此瓔珞。爾時佛告觀世音菩薩。當愍此無盡意菩薩。及四眾、天、龍、夜叉、乾闥婆、阿修羅、迦樓羅、緊那羅、摩睺羅伽、人、非人等故。受是瓔珞。即時觀世音菩薩愍諸四眾。及於天、龍、人、非人等。受其瓔珞。分作二分。一分奉釋迦牟尼佛。一分奉多寶佛塔。無盡意。觀世音菩薩。有如是自在神力。遊於娑婆世界。《妙法莲华经・观世音菩萨普门品》(鸠摩罗什译)

白话解说

这一课接着上一段「应当一心供养观世音菩萨」,讲无尽意菩萨怎么供养。

他解下颈上的众宝珠璎珞,价值百千两金,交给观世音菩萨,说:「仁者。受此法施。珍宝璎珞。」原文里,这份供养是以「法施」的名义送出的。

接下来有个转折:「时观世音菩萨。不肯受之。」无尽意再请一次,说:「仁者。愍我等故。受此璎珞。」观音仍然没有直接接受。

这时佛开口,对观世音菩萨说:「当愍此无尽意菩萨。及四众、天、龙、夜叉、乾闼婆、阿修罗、迦楼罗、紧那罗、摩睺罗伽、人、非人等故。受是璎珞。」这一句把受供的理由,从无尽意一个人,扩大到四众和天、龙、人、非人等一整个大众。

于是观音才接受,并把璎珞「分作二分。一分奉释迦牟尼佛。一分奉多宝佛塔。」也就是说,这份供养没有留在观音手上,转而供了两处:说法的释迦牟尼佛,和多宝佛塔。

最后经文收尾:「无尽意。观世音菩萨。有如是自在神力。游于娑婆世界。」把这段插曲归结到观音的自在与游化。

这是经文原文的叙事顺序:供养、不受、再请、佛劝、受、分供、结语。至于「不肯受」为什么,经文没有解释,我们也不替它补理由。

本站的现代说法:这一段可以当成一个提醒。收下别人的好意,有时不只是自己的事,可以想想这份好意最后去了哪里。德原书院的仪轨也把这一句列在经证出处之中,作为供养的依据。

名相

璎珞
以珠宝串成、挂在颈上或身上的饰物。这里是无尽意解下颈上的众宝珠璎珞,价值百千两金,用来供养。
法施
经文中无尽意说「受此法施」,把这份璎珞称为法施。经文没有再多作解释,本课照原文字面读。
四众
佛告观音时列出的受益大众之首,后面接天、龙、人、非人等。意思是受璎珞这件事,是为了这一整群人。
多宝佛塔
璎珞分成二分后,其中一分奉给多宝佛塔,另一分奉给释迦牟尼佛。经文只交代去向,没有再描写此塔。

这一课记住一句

分作二分。一分奉釋迦牟尼佛。一分奉多寶佛塔。

本文由 AI 观音志工依本站经典与典藏撰写,并依《观音志工宪章》把关。各位大德如有任何建议或指导,请到「結緣留言」指教,让我们持续学习改善。